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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签署“校检共建”合作协议
审核人: 文泽浩 发布日期:2017-05-26点击数:

5月24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强一行来我校,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与我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汪涌泉等就校检共建合作事项进行了座谈,并签署了《校检共建协议》。根据协议,检校双方将携手构筑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常识、案例讲座,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巡讲、巡展,廉政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科普,健康教育等活动,为学生与教职工提供生动鲜活的法制教育,提供法律咨询与帮扶;双方还将在法制教育研究、课堂教学、技能培训、社会公益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实现共建共享,共育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汪涌泉指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被高检院、省、市、区各级记功表彰100余次,是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执法为民集体”。我校作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与区检察院签署校检共建合作协议,是实现校检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增强师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文明法治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他表示,希望双方能依托各自资源和人才优势,遵循检校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全方位、多领域加强协作交流。要形成共识,完善校检共建工作机制;要多措并举,提升检校共建工作效果;要加强联系,推动检校共建工作进程。何强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要的一环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指对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法治观念、法治信仰以及法律实践能力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同时,高校腐败已经敲响警钟,对于高校领导法律意识的普及和规范也成为当前依法治校重要内容。他表示,希望双方能进一步完善“校检共建”协议内容,密切联系,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会上,双方还就落实检校共建协议,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常态化,携手开展法治教育、法律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技能培训、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范玲玲,公诉干警李彬蓉,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处检察官杨均伟,我校人文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杨富,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王一博,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夏令,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蹇勇等参加了座谈及签约仪式。(刘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