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职院发〔2008〕49号
院内各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2008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及相关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清单办理
6月22日——24日为毕业生离校清单办理时间,各相关部门在此期间必须上班,本着方便快捷原则,认真办理好毕业生离校手续。普通中专、三年制专科、五年制专科的辅导员(班主任)于6月25日下午4点前将本班办理好的离校清单交教务处登记,以便毕业证按时发放。
二、重修考试及顶岗实习
负责毕业班重修考试试卷及顶岗实习指导的教师务必于6月15日前在教学系统提交成绩。
三、毕业证发放
毕业证书统一发放时间为6月30日——7月1日,各班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安排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
四、各相关部门办公地点变动情况
学生工作部:原址
就业处:旧教学楼112号
计划财务处:原址
教务处:原址
后勤处:旧教学楼103号
图书馆:原址
信息工程系:实验楼203号
机电工程系:旧教学楼106号
材料工程系:实验楼403号
建筑工程系:实验楼101号
计算机科学系:实验楼202号
管理工程系:管理系旅行社实训室(幼儿园)
人文科学系:旧教学楼111号
艺术系:旧教学楼109号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