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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审核人: 文泽浩 发布日期:2008-06-07点击数:

绵职院发〔2008〕49号

院内各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抗震救灾期间2008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及相关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清单办理

6月22日——24日为毕业生离校清单办理时间,各相关部门在此期间必须上班,本着方便快捷原则,认真办理好毕业生离校手续。普通中专、三年制专科、五年制专科的辅导员(班主任)于6月25日下午4点前将本班办理好的离校清单交教务处登记,以便毕业证按时发放。

二、重修考试及顶岗实习

负责毕业班重修考试试卷及顶岗实习指导的教师务必于6月15日前在教学系统提交成绩。

三、毕业证发放

毕业证书统一发放时间为6月30日——7月1日,各班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安排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

四、各相关部门办公地点变动情况

学生工作部:原址

就业处:旧教学楼112号

计划财务处:原址

教务处:原址

后勤处:旧教学楼103号

图书馆:原址

信息工程系:实验楼203号

机电工程系:旧教学楼106号

材料工程系:实验楼403号

建筑工程系:实验楼101号

计算机科学系:实验楼202号

管理工程系:管理系旅行社实训室(幼儿园)

人文科学系:旧教学楼111号

艺术系:旧教学楼109号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