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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获得教育部财政部批准
审核人: 文泽浩 发布日期:2009-06-04点击数:

5月26日,我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书》经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组评审,报“两部”审核后,已上网公示。自2008年7月18日,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以来,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在不断完善深化建设方案的同时,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校企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了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的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有力推进国家示范建设工作,6月1日,党委书记、院长、国家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文晓璋与材料工程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和共享型教学资源库服务平台等6个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